關于開展2023年度教學實驗室工作考核及評優(yōu)評先工作的通知

( 來源: 發(fā)布者: 發(fā)布日期:2023年12月08日 )

校屬各單位:

為加強教學實驗室建設與管理,保障教學實驗室正常運行,現(xiàn)決定開展2023年度教學實驗室工作考核,評選2023年度優(yōu)秀教學實驗室和教學實驗室先進個人,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與評選范圍

各類教學實驗室,教學實驗室專兼職人員。今年7月以后成立的實驗室暫不參加今年的考核,改設的實驗室按原實驗室進行考核,參與今年考核的實驗室名單及分類見附件1。

二、考核評選步驟

1.單位自評(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)

(1)各單位撰寫單位實驗室工作總結(jié);

(2)各實驗室撰寫實驗室年度報告(見附件2),填寫《實驗室考核自評表》(見附件5、6),支撐材料以參考文獻形式列出清單(以備查閱);

(3)附件2、3、5、6、7、8與實驗室工作總結(jié)于12月18日前交至實驗管理中心(龍子湖校區(qū)南綜合樓513B房間),同時電子版發(fā)至郵箱syglzxjxk@ncwu.edu.cn。

2.學校檢查(12月18日以后)

按照《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實驗室量化考核指標體系》(附件4)中所列考核內(nèi)容和評分標準,學校組織采用查閱資料和實地查看相結(jié)合的方式進行評定。各實驗室應準備《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實驗室量化考核指標體系》中的各項指標對應的支撐材料。

三、評優(yōu)評先

1.優(yōu)秀實驗室評選

(1)評選辦法:考核分數(shù)在85分以上且全年無實驗室安全事故的實驗室作為優(yōu)秀實驗室候選。

2.實驗室先進個人評選

(1)評選范圍:全校教學實驗室專職兼職人員。

(2)評選辦法:結(jié)合各單位推薦和現(xiàn)場評選,每個教學實驗室推選1名候選人。

附件1教學實驗室考核名單和類別.xlsx

附件2教學實驗室年度報告.doc

附件3實驗室安全工作報告和統(tǒng)計表(按單位).doc

附件4量化考核指標體系.doc

附件5教學實驗室考核自評表 - 基礎.docx

附件6教學實驗室考核自評表 - 專業(yè).docx

附件7教學實驗室基本情況表.xlsx

附件8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學實驗室先進工作者申報表.doc

實驗管理中心

2023年12月8日

更新日期: 2023-12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