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2014-2015學年學費收繳工作的通知

( 來源:財務處 發(fā)布者:cwc 發(fā)布日期:2014年07月01日 )

    按照學校本??茖W生繳費注冊管理規(guī)定,做好2014-2015學年的學費收繳工作,現通知如下: 

    一、凡在校的二本、三本、??茖W生及嵩山校區(qū)和洛外校區(qū)三本學生,需在2014年8月16日前將學費、住宿費足額存入學校統一發(fā)放的建行卡(??ǎ﹥龋瑢W校將在開學前集中從其卡中代扣,開學報到時,將已扣費成功的收費票據按院系交輔導員發(fā)放給學生本人,請同學們主動查收留存,遺失不補。

    【附注:1、此前報送過新卡注冊資料的,已經注冊為校卡,可正常使用,不要重復注冊。2、預科生轉入學校后,錄取時寄送的銀行卡需要重新注冊,和新學號綁定后才能使用。3、凡外校轉入我校學習、近期??ㄟz失、及錄取時未寄送??ǎ?strong>且截至目前未注冊??ǖ膶W生,請于7月4日前將注冊資料(銀行卡、身份證、學生證三證正面清晰合印在一張A4紙上并注明聯系方式,學生證遺失可用考試證或出入證代替)送交花園校區(qū)行政樓405房間?!?/span>

    二、如有特殊原因(因證件遺失近期無法補辦,未能按規(guī)定注冊、扣款),需將款項存入有銀聯標示的銀行卡內,持所在學院所開具的情況說明(輔導員簽字、學院副書記簽章),到校后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到行政樓405房間財務處綜合科刷卡繳費。

    三、凡在校研究生、函授生,開學報到時,需刷卡繳費,學校不再辦理現金繳費

    四、根據銀行規(guī)定,卡內賬戶余額不能為零,請在存款時除足額存入學費和住宿費外至少多存一元錢,以保證扣款成功。

    五、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,請勿將生活費存入??ㄖ?,以免發(fā)生卡內余額超過最低扣費標準(住宿費800元/年)后的系統自動扣費情況;未全額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,請將扣除貸款申請金額后的差額及時存入??ǎ叫:笤谝?guī)定的時間內到行政樓405房間財務處綜合科刷卡繳費。

    六、因家庭經濟困難緩交的學生需辦理相關手續(xù)后,參照第五條執(zhí)行。

 

 財務處      

2014年7月1日

更新日期: 2014-07-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