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簽訂2007年度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
目標責任書的通知
校屬各單位:
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,落實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,按照省綜治委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要求,學?,F(xiàn)與校屬各單位簽訂2007年度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目標責任書(一式兩份,一份由責任單位保存,一份由校綜治辦存檔)。需在責任單位一欄加蓋本單位行政公章,在負責任人一欄簽寫本單位行政責任人(黨委部門為部門責任人)姓名。
為便于綜治辦向上級單位匯報工作,請各單位于6月4日下午領取,并于6月8日前交送。
領取、交送地點:保衛(wèi)處107室
聯(lián)系電話:3549
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
2007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