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2005年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參加答辯的通知

( 來源:人事處 發(fā)布者:rsc 發(fā)布日期:2005年09月27日 )
     2005年度的職稱答辯工作于9月28日下午1:00開始,請參加答辯的人員準時參加答
 
辯,不參加答辯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。參加的人員若需調課請及時與教務處聯(lián)系,具體安
 
排詳見答辯順序表。
 
答辯地點:
 
正    高:      第三會議室
 
副    高:      第四會議室
 
(專業(yè))
 
副    高:      第二會議室
 
(基礎)
 
其    他:      第一會議室
更新日期: 2005-09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