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我校2010—2011學年“國家獎學金”評定的通知

( 來源:學生處 發(fā)布者: 發(fā)布日期:2010年09月28日 )

各學院:

    為激勵我校學生勤奮學習、努力進取,并在德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(fā)展,根據《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高校2010—2011學年度國家獎助學金發(fā)放工作安排意見》(教資助[2010]700號)文件要求,現將我校2010—2011學年國家獎學金評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參評對象

   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、??茖W生中特別優(yōu)秀的二年級以上(含二年級)的學生。

    二、獎金額度及人數分配

    省分配我校2010—2011學年度國家獎學金名額 55 名,預算金額 44 萬元,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。根據“國家獎學金適當向農、林、水、地、礦、油、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(yè)傾斜的精神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各學院名額分配如下:

學院

資環(huán)

水利

土木

建筑

機械

電力

環(huán)工

管經

信息

外語

數學

法學

軟件

嵩山

合計

人數

5

8

5

4

5

7

4

5

3

2

2

2

1

2

55

    三、申請條件

    1、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;

    2、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規(guī)章制度,無受校紀處分或治安、刑事處罰的記錄;

    3、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(yōu)良;

    4、身心健康,積極進??;

    5、學習勤奮、刻苦,熱愛所學專業(yè),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(yōu)異;

    6、社會實踐、創(chuàng)新能力、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,學年期間綜合積分專業(yè)排名前1%。

    四、評審要求及上報時間

    1、各學院要成立以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為組長,輔導員、班主任、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等為成員的“國家獎學金”評定小組。嚴格按照《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》要求進行評定。

    2、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,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,班委提出班級意見,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,并報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定小組審批。

    3、各學院在獎學金的申請、推薦、評審、公示、發(fā)放等過程中,要事實求是,堅持公開、公正、公平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并實行公示制度,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行為。

    4、本學期轉專業(yè)的學生應回原來學院參加國家獎學金的評比。

    5、各學院于20101017日前,將公示后無異議的獲獎學生信息錄入《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》中,并上傳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,10月18-20日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整理數據。省資助中心10月20日24時截止數據上報錄入工作。

    6、各學院要認真填寫《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》,并于20101025將《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(用A4打印紙雙面打印一式二份)、《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》等評審材料報送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。

    7、《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、《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》在學生處主頁下載。

   五、填表要求

    1、申請審批表的內容填寫必須真實完整,不得缺頁、漏項。

    2、申請審批表中申請理由欄控制在200字以內,不要再另附紙張。

    3、其他填表要求祥見學生處主頁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學生工作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0年9月28日

更新日期: 2010-09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