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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制定報送2021年度責任目標的通知

( 來源:校辦 發(fā)布者:xb 發(fā)布日期:2021年03月03日 )

校屬各單位:

為貫徹落實2021年學校黨政工作要點和工作部署會議精神,切實推進各項任務落實,確保學?!笆奈濉卑l(fā)展規(guī)劃開好局起好步,現(xiàn)就制定2021年度責任目標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各單位在制定《2021年度責任目標》時,要深入貫徹落實學校2021年度工作部署會議精神,按照《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委員會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2021年工作要點》(華水黨〔2021〕4號)要求,逐項逐條對照制定目標任務,對能夠量化的目標予以量化,同時體現(xiàn)發(fā)展的持續(xù)性,要與主管校領導及有關單位充分溝通,確保責任目標科學、合理、務實。

二、黨委組織部、學科建設辦公室、教務處、研究生院、科技處、社科處、人事處、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除制定本單位的責任目標外,還要分別制定學校在黨建、學科建設、人才培養(yǎng)、科學研究、隊伍建設、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總目標,并與各教學科研單位溝通協(xié)調(diào),把目標分解到各教學科研單位,匯總后一并報送。各教學科研單位不再單獨報送,但要配合上述部門擬定好本單位相關目標。水利行業(yè)監(jiān)管研究中心、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、黃河流域生態(tài)保護和高質(zhì)量發(fā)展研究院、河南河長學院需單獨制定本單位年度責任目標。

三、以上材料經(jīng)主管校領導審核后,請于2021年3月11日上午12點前,通過本單位負責人辦公系統(tǒng)電子郵箱將2021年度責任目標報送至校長辦公室。

聯(lián)系人:陳慶玲   聯(lián)系電話:69127670


特此通知        

黨委辦公室  校長辦公室

2021年3月4


更新日期: 2021-03-03